校内各单位:
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结合财务报销实际,经研究决定,2019年实际发生票据报销时限调整延长至2020年5月31日止,校内各单位按疫情防控期间财务报销流程履行报销手续。
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20年3月19日
上一条: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
下一条:财务处关于2020年寒假值班安排的通知